根据《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、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印发<关于在全省公务员队伍中开展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,争创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活动的实施意见>的通知》(冀组字〔2019〕14号)和《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改进“争做争创”活动和“双十佳”典型选树工作的意见》要求,我厅组织在全省住建系统开展了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”十佳个人和“争创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”十佳集体选树活动。在各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推荐的基础上,经省住建厅党组研究,拟将高小明等十名同志作为全省住建系统2020年度“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”十佳个人、石家庄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等十个单位作为“争创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”十佳集体,现进行公示,公示期自2021年4月7日至4月14日,共5个工作日。公示期间,如对以上评选结果有不同意见,可以通过电话、电子邮件、信函等形式向省住建厅反映。
监督电话:0311-87805242 8790467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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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1. 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“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”十佳个人初选名单
2. 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“争创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”十佳集体初选名单
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2021年4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