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期: 2021-05-13 浏览次数:581
晋建标字〔2021〕46号
各市住建局:
根据《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的通知》(建办标函[2020]675号)要求,现就做好2020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各市住建局要按照住建部《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制度》(附件2)要求,认真做好本辖区内(包括扩权县)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企业的调查统计工作,组织企业登录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系统(www.ccea.pro)填报2020年度数据,打印上报统计调查表(加盖企业公章),于2021年3月12日前完成统计调查表收集工作。
二、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要认真如实填报,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报送工作,并对上报统调查计数据的真实性、完整性负责。需要申请系统用户名或用户密码的企业,尽快报各市住建部门,汇总后于2021年2月底前统一上报省厅申请。
三、各市住建部门要对企业填报的数据认真审核,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,完成审核后,汇总2020年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统计调查情况(附件1),并于2021年3月15日前报我厅标准定额处。
四、统计调查工作中,遇到技术问题,与系统技术服务单位联系(电话:010-68331105)。其它问题与住建部标定司(电话:010-58933216)、省住建厅标定处(电话:0351-3070557)联系。
附件:附件1.2020年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统计调查情况.xls
附件2.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制度.pdf
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2021年1月14日